言情小说手机站 > 天下第一香(上)好一个藩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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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实徐六娘还是比她幸福多了,徐敏不得不承认有些羡慕,可是这个“家”已经不能再待下去,得想办法逃走才行。

  待巧儿又帮她穿上紫色袄裙,精致的质料和绣花,令人爱不释手,让徐敏意识到自己也是个女人。平常她开车出门卖臭豆腐,为了方便工作,都穿得很随便,也从来不化妆,顶多上美容院烫个头发,顺便再染个颜色。其实她也好想打扮得漂漂亮亮,跟朋友去逛百货公司,坐在星巴克里喝咖啡。

  “好了!奴婢这就去端早膳过来。”

  巧儿的声音让她连忙收回心思。“嗯。”



  当房门关上,只剩下徐敏一个人坐在闺房内,原本全身呈现的戒备状态,终于可以稍稍松懈下来。

  “在在线游戏里头,也得透过金钱、装备和经验值,才有办法升级……”她把玩着戴在手上的饰物,口中喃喃自语。“可是就算真的逃出去,要靠什么维生?如果想要卖臭豆腐维生,也得先有生财用具,还要备料,光是臭卤水,就得花三、四个月时间去等它发酵……”

  以前总认为就算死了,也没人会为她伤心流泪,可是如今真的遇到生死存亡关头,求生的本能又让徐敏觉得不甘心,尤其是顶着别人的身分,莫名其妙地送命,那才叫做冤枉。

  所以她得在被送进宫之前,先逃出这里。

  未时时分。

  站在城墙上方,负责守卫端礼门的士兵听到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,又看到飘扬在半空中的尘土,马上猜到来者是谁,立刻朝下头喊道。



  “千岁回府!”

  听到上头传来吆喝,位在下头的士兵也马上把话传了下去,经过一道又一道关卡,直到传进内宫。

  当马蹄声愈来愈清晰,可以看见六名男子熟练地挥动手中的缰绳,策马前进,居中为首的男子是唯一没有梳髻的,更不用说佩带网巾了。随风飞扬的黑色长发,狂野不羁的炯黑目光,俊美的脸庞因为经常待在户外,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也更衬托出男子的阳刚味,鼻梁下方是总噙着高傲弧度的嘴角,配上跨骑在马背上的高大健壮身躯,比阳光更加耀眼。

  就在一行人策马穿过端礼门,进入这座高二丈九尺、下阔六丈、女墙高五尺五寸,护城河宽十五丈、深三丈的王城,速度才逐渐放慢下来。

  “殿下一个多月不曾回府,王妃想必等得不耐烦,听到消息,肯定立刻前来请安。”骑在身后的鲁俊体型健壮、皮肤黝黑、相貌端正,隶属于兵部,也是王府内近万名的护卫队之一,跟在庆王身边多年,两人年纪又相当,不只是主从,也是知己。

  今年二十有二的元礼仰头大笑,狂妄的笑声挟了几分讥讽。

  “你错了,她等的绝对不是一个浑身沾了马骚味的丈夫……”而是能让她坐上后宫之首位置的男人,他在心里加上一句。

  他和柳氏是表姊弟,还是皇子时,就曾经在后宫见过不少回,早就看出这个比他大两岁的表姊被教得很好,谈吐举止无不透露出对权势的渴望和野心。十五岁那年选婚,虽然是由王府长史等属官负责拣选,但在母妃和担任吏部侍郎的姨父推波助澜下,在他十六岁成年,前往高闇府就藩之前,两人也顺理成章结为夫妻。

  谁当王妃不重要,自己也无从选择,而六年的夫妻关系,她为他生下了世子,可是两人依旧不曾热络过。因为柳氏爱的并不是他本人,而是有“皇子”这个头衔的尊贵丈夫。只要父皇一天不立太子,所有皇子都有机会当上皇帝,让她成天只会梦想有朝一日能母仪天下。

  鲁俊不想见主子夫妻失和,只得帮忙缓颊。“殿下,女人总是爱干净,自然不能忍受异味,待会儿回到寝宫,记得要先净身更衣。”

  “我可闻不到味道,就她鼻子灵。”想到柳氏嫌恶的表情,捏住鼻子不敢呼吸的模样,他非但没有生气,反而觉得好笑。

  他白小就和马特别有缘,彷佛能听得懂它们说的话,所以父皇才将高闾府赐给他当封地,这里不只有广大的草原,还有七座养马场,很适合为朝廷培育出骁勇善战的名驹好马。

  元礼宁可和马匹为伍,也不想和个一心一意巴望着能当上皇后的女人大眼瞪小眼,只可惜柳氏这辈子只能当庆王王妃,因为他对皇位根本不感兴趣也不想去争。

  “王妃只是不习惯。”鲁俊打圆场地说。

  闻言,元礼哼笑一声,没有再说下去。

  如果一个女人要的不是丈夫的心,只想从丈夫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那么她是永远不会习惯的。

  来到前寝宫,元礼翻身下马,将缰绳交给鲁俊,迈开大步,经过一条又一条雕梁画栋的曲廊,负责伺候生活起居的马福早就带着其它奴才前来迎接主子,亦步亦趋地跟在身边。

  “我要到书房,没事别来吵我。”为了养出千里马,不只得要看书,从前人的经验中得到知识,甚至还要去拜访一些世代养马的老养马人。

  “启禀殿下,已经命人去烧水了,还是先沐浴更衣……”马福呐呐地启唇,就怕王妃待会儿前来请安,又说他们这些奴才不懂得伺候,没先把主子身上的马骚味洗掉。

  他根本不在意。“晚一点再净身,传膳就好。”

  “是,殿下。”主子这么说,当奴才的只能从命了。

  就这样,元礼来到书房,说是书房,其实应该说是藏书阁,里头有着从各地搜集而来,有关养马或驭马的书籍,他经常在这里待上好几个晚上,不眠不休,反反覆覆地看了又看。

  元礼才翻了几本书就察觉身后有人,猛地回头一看,就见总管王府事务的长史刘墉站在门口,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自己。

  “见过千岁。”刘墉拱手为礼。

  “嗯。”他冷冷地应声,不只是长史,就连典簿、典膳这些朝廷分配给王府的属官,都是用来监视藩王的一举一动。

  刘墉跨过门坎,他年约四十来岁,中等身材,做事向来中规中矩,所以对庆王视礼仪于无物的行径相当不以为然,每见一回,总要叨念一次。

  “千岁怎么又不束发了?这可是会遭人取笑,说千岁不识礼仪,是个野蛮人,若皇上知道……”

  “爱说就由他们说去,我自小就不爱束发,束得头皮都发疼了……”元礼随手挑了一本。“再说父皇早就死心,不奢望我有改进的一天,只要替朝廷多训练出几匹好马,自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”

  被堵得无话可说,刘墉只能叹气,若皇上和贵妃娘娘怪罪下来,受到惩罚的可是自己。

  元礼才在书案后头落坐,见对方还不打算走,只好又问:“还有事?”

  “回千岁,千岁与娘娘成亲多年,膝下只有一名世子,夫人也只有王氏和江氏两位,其中唯独王氏生下女儿,子孙单薄,不合礼制……”刘墉一面说,一面呈上手中的名册。“这里头记载着高闇府内年满十四到十八岁,家世清白人家的闺女,还请千岁挑几个中意的对象,收房纳妾。”

  元礼在心里嗤笑,子孙单薄?难道要他效法上头几位兄长,荒淫无度,只要是看中意的女人,不管对方是谁,就剥光人家的衣服,直接扔到床上,最后连自己有多少子女都不清楚。

  与其花时间去应付那些只会哭闹索讨的女人,他宁可骑着爱驹驰骋在草原上,但若拒绝,不合礼制的大帽子马上扣下来。虽然以元礼向来我行我素的性子,大可不予理会,但刘墉绝不会善罢干休,就算此人只是王府属官,却是父皇派来监视藩王们的,尚不宜在此事上头和此人作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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