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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楔子

  你知道吗?人往生之后会变回一缕游魂,走过奈何桥、喝过孟婆手中的汤,然后遗忘前世,继续人生新的旅途,不过……我不太一样,虽然我也站在桥边,但我不喝孟婆熬煮的汤,即便她已经问过我无数次了,但我每次都会告诉她:“不行不行,我在等人,下次吧下次。”

  有时候,等待的过程太漫长、太无聊了,我会对着其实不太会有反应的游魂们说说话,当然啦,我跟游魂不太熟,也没什么好聊的,最常说起的倒是一则故事,这样吧,我也说给你听听—

  那是一个还有皇帝的年代,有一个女孩出生在一户姓柳的人家,父母为其取名柳云曦。柳云曦有上天赐予的美貌,也有后天养成的纯善,更有几世修来的好福气,因为—她有了喜欢的人,而那人也喜欢她。



  柳云曦的心上人是武功高强、拥有侠义情怀的镖师莫言常。每每莫言常去外地护镖,回期到的时候,柳云曦都会在商队回城必经的路上等待心上人,而莫言常每回打外地回来,都会为柳云曦带来一朵象征优美纯洁之意的石蒜花送她。

  从此,柳云曦的闺房多了石蒜花。每当莫言常从外地回来,花瓶里就会换上鲜花,而当他出城之后,她则开始细数凋零的花瓣,等他归来。

  不料,两人感情渐深之际,一个财大气粗、有权有势的富商看上了貌美的柳云曦,直接向柳家父母提亲,并以钱财为诱惑,是以,柳云曦被迫出嫁。

  柳云曦心知以莫言常的性子,很有可能为了保护她而得罪富商,甚至为此获罪入狱,而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。所以,出嫁前的那一夜,她狠狠伤了莫言常的心,只为了让他相信她是爱慕虚荣的女子、是自愿嫁富商为妾,然而当事情如她所愿,他转身离去时,她的心也死了,如同房里那朵即将枯萎的石蒜花。

  出嫁日,柳云曦紧握着她最后一次收到的石蒜花上了花轿,并在途中以剪子自刎。

  入了地府的柳云曦不愿走过奈何桥,她总是拿着那朵似乎不会再枯萎的石蒜花守在桥头,苦苦等候。她想,人终有一死,她还想见见她的言常哥,她也想,两人是否一起投胎就能在下一世当夫妻?



  等等等,柳云曦等掉了第一个七七四十九年,在等到莫言常之前,她先等到了阎王。她原以为阎王是来抓她这不愿投胎的鬼,后来方知她能在这里等待其实是阎王特许的。阎王说他此次前来是受她的痴情感动而必须跟她说实话,他在月老那查过了,她柳云曦跟莫言常本就只有一世错过的缘,数百年间再无姻缘,劝她早日投胎。

  可即便如此,柳云曦仍旧不肯走,她说若这几百年间没有情缘,那她就等过几百年,她相信自己跟莫言常绝非有缘无分。

  念她情深,阎王便在她手上的那朵石蒜花上施了法术,并说:“我就给你一朵花的时间去等他吧。这朵花,每过七七四十九年就会凋零一片花瓣,一旦这朵花彻底谢了,你就必须乖乖去投胎,但若在这朵花凋谢前真让你等到了与他的缘分,那我就许你跟他一起投胎,且可以不喝孟婆汤,保有前世记忆。”柳云曦点头允诺,她心想石蒜花的花瓣多,她有数百年的时间可以等待,而她相信两人的爱情。

  漫长的等待中,柳云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奈何桥上看到莫言常,也只有在莫言常转世投胎之前,她的言常哥能拥有前世的记忆并跟她说几句话,她向来珍惜这样的机会,但她也对一件事起疑—为何言常哥投胎转世过好几回了,他身边却从来没有过相伴的女人,总是孤单终老?

  为此,柳云曦曾跑去问后来渐渐熟稔的月老,月老却说,这事跟她当年自刎的事有关,可惜天机不可泄漏。月老不肯再多说,柳云曦也只能带着疑问继续等待。

  期间,阎王特许她能去人间游历,而柳云曦在人间晃荡的时候,每每看到与她一样有缘无分的情人时,她都会心生不忍,总会偷偷折下一到数片花瓣放进时间小物,藉此启动时间魔法,让原本会错过的姻缘提前开花结果。

  虽然,这会牺牲掉她自己等待的时间,但她就是心软不忍,想要藉由他人的幸福来弥补她当年的遗憾。

  当然,月老是知道柳云曦的行为,但柳云曦帮助的那些情侣都是姻缘簿上有姻缘的,只是柳云曦让姻缘提早发生了,说起来也不算太大的事,最后月老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  前阵子,柳云曦才听人说起,石蒜花也被叫做“彼岸花”,是一朵“花与叶生生世世不能相见”的悲伤之花,她当时沉默一会儿后笑了。即便知道了又怎么样?就像阎王说的,她柳云曦就是学不会放弃啊。

  一年复一年,这期间,柳云曦帮助了别人,却也还在等待她自己跟莫言常的情缘……

  好吧,故事说到这里,或者应该说,我并不知道这故事何时才会有结局,或者能不能有结局,毕竟还没有发生的事谁知道呢。

  对了,我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,不晓得我有没有跟你自我介绍过—你好,我叫柳云曦,在你听到这则故事的时候,我即将迎接最后一朵花瓣凋零……

  我的心虽然很痛,但我是坚强的柳云曦嘛,实在不想如此感伤,我还想在我必须离开这里之前,跟你分享一下经由我所成全的幸福故事呢!

  第1章(1)

  他穿越了!

  这件事在他认知中如同外星人攻击地球一样匪夷所思,怎么可能发生?

  没错,这一定是梦。他从家里出门去拍婚纱照途中,遇到银行抢劫,身为一流警官,当下反应当然是帮忙逮住抢匪,却疏忽了对方手上有枪,他因此身中一枪,在随之扬起的惊慌尖叫声中,渐渐地,视线模糊了,无尽的黑暗将他淹没。

  当意识再度回来,他心想应该是被送到医院,可是目光所及的景物诡异得教他发毛,只能有一个解释—中枪昏迷不醒的他陷入与爱丽丝相同的情境。

  是的,这是作梦,如果他穿越了换了个躯壳,他的左腕上怎会还戴着手表?这只表是十年前他的青梅竹马小喜儿送的生日礼物,表的背面有特殊的花纹,小喜儿说那叫曼珠沙华,小喜儿死了后手表莫名的失去踪影,直至三天前,在尘封已久的回忆箱中发现它,思念之情顿时涌上心头,就忍不住戴上了。

  他一次又一次用办案精神想证明这是一场梦,可是时间一天、两天、三天……不住流逝,反而教他认清楚眼前这一切都是真的。

  “世子爷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?”高成忧心的看着伺候多年的主子—致远侯世子顾延霆,分明是同一张脸,可是神韵完全变了……其实,主子真的变了,他倒觉得可喜可贺,这两年世子爷过得像个废人,如今变了,他们这些在身边伺候的小厮近卫是不是可以远离恶梦了?

  他不是不记得,而是犹如初生婴儿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……当然,经过三天暗暗查探,将他能够走动的区域翻了一遍,再加上对负责照顾他的两位小厮疲劳轰炸一番,他已经从初生婴儿进入到青少年时期。

  “我问,你答。”

  “是。”这真是不可思议,眼前这位什么都忘记的世子爷教人心生敬意,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,都有着教人信服的沉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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