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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 页

 

  他不禁也笑得更开了。

  “那时候不管你开什么店,都要找我……”话,止住。因为太过直白的亲昵邀约,就这么从他口中脱逃开来,他抿了抿唇,忽然觉得口干 ,看见她脸色有点红,但好像……笑得更开心了?

  为什么她笑得更开心了?因为他说的话吗?陶泽森有些不解的凝视她。

  乐品妮好开心啊!他这么说好像他们有未来,好像他们的交情不一般,这种对一般人来说很交际的邀约,但从陶先生口中说出就是不一样 !



  那个陶先生欸!

  总是冷淡以人,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陶先生,竟然叫她以后还要找他?!

  点了点头,她满口应允。“一定!我一定会找你的!”

  冬阳下,乐品妮灿笑如花,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,人们在旁边吵闹,气氛热络,他们这一角,却好像时间凝结住了。

  她笑着,他微愣着,风吹过他们的发,为他们营造一个氛围,将他们关在其中,空气在流动,抚着他们同样悸动的心。

  她心悸,他也心悸,眼中只看见彼此,扫把一下下刮着地面的声音,是搔着他们胸口的慌,慌什么呢?



  乐品妮慌她坠入这段爱情更深了,陶先生的眼睛,陶先生的表情,陶先生的声音,都让她有种想要紧紧拥抱的冲动,她从没这样过,有种渴望,却又有种矛盾的臣服感,她觉得自己被征服了,死心塌地的。

  但陶先生从没出手征服过她,她的全身细胞就往他身上靠拢了,乖乖束起双手被征服。

  陶泽森也慌着,他恋爱过,知道这是什么感觉,他对乐品妮太在乎了,她像温暖的光影,一次次用笑容映在他心版上,渐渐晒下痕迹,当他发现那痕迹后,就难以擦去了。

  在她面前,他总是不像自己,从没这样关心人,却给了她过多的关心……尝过他牛肉烩饭的人有多少?除了夏树,就属她了。

  拿起畚箕,他侧身,轻轻将叶子扫进去,忽地,传来她的声音。

  她主动邀请他。“等一下有没有空?我们一起去吃中饭好不好?”

  低着头扫叶子的他,不禁勾起唇,极轻的一笑。

  “好啊。”

  ***

  这是一家很特别的餐厅。

  难得一见的大溪地餐馆,装潢摆饰也充满南洋风味,深色漂流木、金黄色却略微昏暗的灯光、焦黄的干草、土著的著色面具……这里人声鼎沸,生意极佳,即便是身处水泥丛林,仍旧让人有股错觉,仿佛吹来海风,染咸了鼻间。

  原木餐桌旁,乐品妮伸手抚过桌上有大有小的木痕,微笑掀唇道:“好有味道的木头喔……”

  对面,陶泽森不动声色的也瞄了餐桌一眼,这里的木桌看起来很有年纪,不是欧式涂上保护漆的木餐桌,而是以漂流木制作,每张的形状都独特,都是经历不同旅程的老木头。

  跟前女友来过几次,她也喜欢这边的菜肴,却一次也没提过这里的摆设,更别说注意到老板对木桌的用心了。

  但乐品妮注意到了,她从一进来就频频赞叹各样摆设,说左边墙面上挂的面具很惊悚,又说头上的吊灯有种漂流中的海船上唯一的灯光的味道,她用的形容词极长,但他听懂了,并且深有同感。

  他觉得这餐厅是条船,灯影随海浪摇晃,眼前的她很不真实,尤其当温暖的光线归映她美丽五官时,他都次次在心中讶异,现在他们相约出来吃饭的事实。

  “陶先生……”她执起叉子,眯着眼睛。“这个好好吃!”

  他笑了笑。“我点的当然好吃。”他可是美食家欸!

  这家餐厅在他的推荐名单很久了,老实说,他的标准极高,能竖起拇指的餐厅没有几家,这家是其中之一,看见她吃得高兴,他不禁得意起来。

  他也执起叉子,用起自己的主餐,对面的乐品妮偷觑他用餐方式,感到惊奇。

  他吃东西极慢,一口送入嘴里,细细咀嚼许久,有时候会微偏着头,好像在做检验一样。

  “吃这么慢是因为工作习惯吗?”她忍不住问。

  陶泽森愣住了,胡乱吞下嘴里的食物,想起前女友曾经抱怨跟他出来吃东西太慢,说他吃饭比女生还慢,浪费时间。

  他呆了几秒,凝视她不解的眼神,在其中没有见到任何不快,于是有点放心的解释。“因为我得检视这家餐厅味道有没有变,所以即使是去已经去过的餐厅,我也会细细品味,如果察觉有改变,会立即更新资讯。”

  她频频点头,有感而发。“有次我看了某个网路部落客形容某家肉包,说汁多味美,料丰实在,然后我就赶快去买,买回来后好失望,因为肉包跟网路上的照片不一样,后来很多网友反应说没有那么好吃,那部落客才说因为老板换过了……”她可爱的嘟了嘟嘴。“虽然部落客并没有更新情报的责任啦,但我还是觉得如果可以事先知道老板换过了,我就不会那么失望了。”

  他点点头。“这是对我的读者负责,对一家店,我不会只给一次机会,就算第一次吃就觉得难吃,我还是愿意去第二次甚至第三次,一旦有改善我就会更新情报。”

  乐品妮的眼睛闪着赞许。

  噢,她真喜欢他这种态度,冷淡却又对工作充满热情的感觉,他曾说过不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,但既然不在乎那些,就该有偷懒的理由,但他没有,仍然很认真的为工作负责,他表现出来的态度,令她想起自己……

  其实她面对演戏向来得过且过的,努力克服演戏,却从没努力去磨练演技,她总觉得自己没天分,久而久之也有种交差了事的感觉,因为心里明白,会选角选到她,基本上就对她的演技没有期待,他们要的只是她的知名度与外表造型而已……

  说到底,是个花瓶。

  她放下餐具,招来待者,在他讶异的目光下,点了一杯水果酒。

  “才下午就喝酒?”他眉头挑得老高,很是讶异。

  她浅浅笑,没回话,只是撑着下颚,定定注视着他,很快待者送来了酒,置于桌上,夺走他们的目光。

  椭圆高脚杯里,盛满橙色液体,闪着美丽光芒,乐品妮举起酒杯,望着酒液轻轻摇晃,像忽明忽灭的灯光,映着她眼瞳。

  她轻啜一口,舌尖马上充满酸味,接着是淡苦的酒气,最后才是温软的甜味,滑入喉中,她眨眨眼睛,说不出来是好喝还是不好喝,其实她不常喝酒,今天是突然心血来潮,只因为……

  眼前的男人,教她联想起自己的偷懒,有瞬间她觉得他好强大,他太正直了,她觉得自己很贼,没有做到对那些热爱她的粉丝负责,从来没有去琢磨演技,总觉得自己没天分,而导演似乎对她要求也不高,于是得过且过了。

  现在,接触到他耿直的眼色,听着他对读者负责的论调,让那些被她刻意扫落在角落的心虚,忽然扬起尘嚣。

  于是她有点逃避的点了酒喝,然后啊,酒量只有一咪咪的她,很快的眼色朦胧了,还不时漾着傻乎乎的笑。

 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,用完餐后出了餐厅,冬日的骄阳盈盈洒落身上,乐品妮始终挂着笑容,走路轻快,午阳在她身上镀下美丽金光。

  她边走边唱歌呢,陶泽森走在她后面一步的距离,听见她轻轻的歌声从前方传过来,他不禁笑了,她唱——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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