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手机站 > 夫君爱穿「破鞋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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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么,对方究竟为何愿意娶娟娟?

  秦老夫人的视线飞快的瞥他一下,很快又转到别的地方去。“他弟弟惹了一点麻烦,我承诺你会替他解决。”

  承诺?她替他承诺?

  “什么麻烦?”



  “他弟弟在跟人家抢一座铜矿。”

  “跟谁抢?”

  “阴阳笔。”

  闻言,厉千魂的眉头不由得紧紧锁了起来。

  阴阳笔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,性情乖僻,素来少有人愿意去招惹他,但这并不是厉千魂之所以叹息的原因,阴阳笔根本放不进他眼里,他顾虑的是在阴阳笔背后的人:南枪楚无极,那才是真正扎手的人物。

  要他去对上南枪,一个是北六省的武林霸主,一个是南七省之武林霸主,要真战起来,恐怕会是惊天动地,神哭鬼嚎的一战。



  “不用皱眉头,我知道南枪才是问题,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麻烦,”秦老夫人早已算计好了。“听说他一直想把女儿嫁给你,你就跟他说,只要他叫阴阳笔把铜矿让出来,你就同意娶他女儿,这不结了!”

  为了这种原因娶南枪的女儿?

  太荒唐了!

  厉千魂颇不以为然地暗暗摇头。

  更何况,南枪的真正用意是想以岳父的身分硬把他压下一头,如此一来,南枪就可以轻而易举、顺理成章的成为整个武林的霸主了,否则双方都是白道中人,南枪总不能无缘无故找他干架,就为了要分出高下,生性好虚名的南枪绝不会干那种会让人说闲话的事,再说,南枪也没有把握一定会赢,要输了怎么办?

  因此,最好的办法就是“不战而胜”,南枪打的就是这种如意算盘。

  不过,他可没有兴趣为了南枪的虚荣而去娶南枪的女儿,他也不想争什么虚名,南枪最好也别来惹他。

  更何况,南枪的女儿就跟秦娟娟一样,是个爱惹麻烦,骄纵又任性的娇娇女,要娶那种老婆回家,就得先有一辈子麻烦缠身的觉悟,他也没有那么多精神去伺候那种女人。

  不过,真正令人伤脑筋的问题还在后面。

  “还有……”秦老夫人瞄一下秦娟娟。“娟娟说,要等你替她报复过那个女人之后,她才肯成亲,所以,你最好先去替她动手,再回来处理阴阳笔的问题。”

  会这么说,原因只有一个,秦娟娟有她坚持的报复方式。

  缓缓地,厉千魂的目光移向秦娟娟。“你要我如何替你报复?”

  秦娟娟下巴抬起,坚定地说:“我要她跟我一样,在成亲前十天被强奸!”

  厉千魂嘴角抽了一下。“还有吗?”

  “事后,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只用过的破鞋了!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最后,”秦娟娟指指厉千魂。“我要大哥你亲自动手!”

  眼神倏转冷硬,“为什么?”厉千魂慢吞吞地问。

  “听说那女人的武功不弱,大哥你的手下里能够制得住她的可能不多,而那些能够制得住她的人多半不会愿意做这种事,就算大哥你下了命令,他们大有可能只是去绕一圈就回来跟你说他们下不了手,那不如一开始就由大哥你亲自去,才不会错过下手的时间,告诉你,要是等她成亲后再动手,我可不认。”

  厉千魂的下颚又绷紧了,目光更森冷,这就是他一直难以决定该如何对付对方的原因。

  对方卑鄙,难道他们也要跟著卑鄙吗?

  以牙还牙,这本是最好的报复方式,偏偏对方是个女人,那颗牙又是那样龌龊卑鄙的烂牙,人家用烂牙咬过来,他也要用烂牙咬回去吗?

  即使他真愿意用烂牙咬回去,问题是,他也没有满嘴烂牙啊!

  “我被强奸,她也得被强奸,这才公平!”毫无转寰余地的语气,秦娟娟的态度十分强硬。“否则我绝不嫁,就算你把我关到死,我也不屈服!”语毕,她便转身回房去了。

  秦娟娟离开了,但秦老夫人还在。

  “千魂,别忘了你在武林中的声望,要是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你的妹妹被欺侮,对方又没有得到相对的惩罚,你的声名将会毁于一旦,你不在意吗?”

  厉千魂冷哼。谁会在意那种无谓的声望,重要的是怎么做才是对的!

  见风势不对头,秦老夫人马上改口,“好,就算你不在意声名被毁,但你娘呢?你娘在临终前对你的嘱咐,你忘了吗?”

  是的,这才是他在意的事,母亲在临终前的嘱咐。

  虽然父亲糊里糊涂的把妹妹过继给秦家,但她依然是他妹妹,而母亲在临终前一再嘱咐他,要他好生照拂妹妹,这点他始终牢记在心里,无论如何不敢忘。

  他不在意自己在武林中的虚名,但母亲临终前的交代不能不顾。

  妹妹被人欺侮,他能不理会吗?妹妹还是有得到幸福的机会,他又怎能不帮她抓住机会。

  想到这里,厉千魂猛一咬牙。

  好吧,为了过世的母亲,为了唯一的妹妹,他就烂一次牙吧,毕竟,这也是那女人自己招来的惩罚。

  最多,咬过之后再把烂牙拔掉!

  “老大,你真的要去……”庄绍飞好像刚吞下一颗枣核似的咽了口唾沫。“干那种事?”

  厉千魂脸上没有半丝表情,横横的瞪他一眼,继续打理包袱。

  “但,老大,咱们的规矩……”

  “这是以牙还牙的报复,可以不理规矩。”

  “也是啦,不过……”

  “没什么过不过的,”厉千魂拎起包袱,走人。“家里交给你。”

  “好。可是……”庄绍飞紧跟在后。“老大,你真的要干?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但老大你不是会干那种事的人呀!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到时候老大你的小弟弟不肯合作怎么办?很丢脸耶,想干那种事却掏不出武器来……呜!”

  当厉千魂策马上路时,庄绍飞还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呻吟,爬不起来。

  *

  “看首饰?”紫萝衣呻吟。“我才不去!”

  “但那是要买给你呀!”

  那就不必了,虽然她有穿耳洞——被紫夫人掐著脖子硬逼的,但打从她懂事开始,她身上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首饰的影子,买首饰给她干嘛?

  “不用!”

  “娘交代的,非买不可!”

  “那你们去吧,我到饭馆等你们。”话落,拔腿就跑,免得被捉去受刑。

  也许她真的是无药可救了。

  打从第一次来潮之后,娘就禁止她和弟弟再混在一块儿玩,即使如此,她也没多大进步,粗鲁依旧,对姑娘家该懂的事都不感兴趣,女红中馈一窍不通,梳妆打扮更嫌麻烦,甚至不小心看到裸体的男人,她连脸红一下都不会。

  总之,她一点女孩子家的味儿都没有。

  相反的,除了站著撒尿之外,男孩子会的她都会,平时还好,一火起来就出口成脏,连串三字经骂得连最粗鄙的男人都自叹不如,酒量奇佳,无聊时就赌两把,喜欢练武,喜欢干架,她还会驯马。

  幸好她对看女人没兴趣,不然问题就大条了。

  不过她虽然没兴趣看女人,对看男人同样一点兴趣都没有,连自己的未婚夫她都懒得先去看看到底是玉蜀黍或冬笋,更何况是看别的男人,真是浪费时间!

  可是,当那个风尘仆仆的家伙一踏进饭馆里,顿时就像是丢进来一颗超强力的磁石,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,包括掌柜的、胞堂的、客人的,还有,紫萝衣的目光。

  好个男人!

  古铜色的肌肤,强健的体魄,高大俊朗中透著豪迈的粗犷,一看就知道是个北方汉子,那双斜飞入鬓的剑眉,那对冷锐又倔强的黑眸,更让人感受到一股强悍犀利的勇猛,深沉浩瀚的男性魄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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