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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乐品妮哈哈笑。“有用的,要固定时间运动啊,还有一些柔软操之类的都很有效,不然我教妳——”她站起来,将长腿张开,姿势几近蹲马步,然后她将手撑往膝盖,说:“这样大腿内侧会比较紧绷,蹲起来很累喔,大概五分钟就——”

  “乐品妮!”

  一声怒吼传来,打断乐品妮的健身教学。

  是经纪人洪哥,身材高瘦,一张略长的脸正摆着难看脸色,他刚从门外进来,就看见旗下当红模特儿摆出这样难看的姿势。



  他关上门,吼:“跟妳说过多少次,私底下也要小心,哪知道这里有没有狗仔?有没有镜头偷偷对着妳?当初公司把妳塑造成冷艳型的模特儿,妳刚刚摆那姿势,如果真被拍到怎么办?还冷艳个屁!”

  “不会啦,放心,这边只有我们而已欸!”乐品妮觉得洪哥大惊小怪。

  洪哥斜觑她一眼。“我知道妳打什么主意,明年约一到,妳不续约要走人,所以没在在意形象问题,但是我不一样,妳走就走了,公司信誉还在,如果让广告商或者导演之类的知道妳私底下的样子,那以后他们用我们公司的模特儿都得怀疑,这很严重妳知不知道?”

  被骂的乐品妮,连忙立正站好,噘了噘唇。“我没有这样想啦,洪哥你误会我喽。”

  她从十八岁开始踏入模特儿生涯,当时父亲欠债,母亲早就离婚并且再婚,家里经济陷入困境,她高中刚毕业,没办法升学,只能一天兼两份工,白天在服饰店上班,晚上兼差便利商店的小夜班,每天累得不得了,勉强能支持家计。

  那天洪哥来便利商店买东西,一眼就看中她,一开始乐品妮还以为是诈骗,直到后来才发现,原来洪哥真的是知名经纪人,因为知道她父亲欠债,提出的签约金是能帮助她替家里还债的,于是乐品妮真的与洪哥签了约,踏入模特儿生涯。



  这些年来,家里的债早就清偿完毕,相依为命的父亲也在几年前过世,只剩下她一个人……曾经自己是感到寂寞的,有段时间觉得工作没有意义,赚那么多钱没有用处。

  正当她情绪低落的时候,有次拍广告,导演请来了狗明星跟她合拍,从没想过要养宠物的她,顿时被那只活泼的小西施给迷住了,回家时跑了趟宠物店,却没挑中可爱的西施狗,反而选了一只兔子来作伴。

  是的,作伴,她为了怕寂寞养了只兔子,没想到宠物还真的有疗愈能力,她渐渐走出父丧阴霾,而向来热爱自由的她,在明年合约到期后,已经表明不再续约的立场,并且保证绝对不是跳槽,是她想要退出这个花花世界。

  太累了,真的太累了,起先学走台步已经让她耗费大半精神,没想到近年来,流行名模变成明星,她也被迫一脚踏入演艺圈,公司刻意将她塑造成冷艳美丽的形象,跟她本身的热情奔放相差太远,再加上陆续接下的几出戏,她根本不是个演员的料,却得硬着头皮展露演技,不,没有演技可言,乐品妮自己都不敢看电视,她知道自己的演技有多蹩脚……

  父亲走后,她开始不知道自己该为什么努力,即使寂寞的生活里多了小兔子作伴,但她知道自己不再需要赚更多的钱,或得到水涨船高的知名度,她的存款足够养她跟心爱宠物养得很好。

  “妳是不是胖了?”洪哥瞇起眼睛,看着乐品妮穿着性感紧身洋装的曲线,再看了看桌上大片零食。

  “没有……吧?”她低头看了看自己,没感觉啊,但洪哥的眼睛很利喔,以前她曾经胖了零点五公斤也被他看出来。

  “绝对有,从今天开始妳给我减肥。温迪,拿减肥药给她吃,这些零食一并禁止,再过两个礼拜要拍纤体广告,妳肥成这样怎么拍?!”

  “我肥?”乐品妮好委屈,瘪了瘪嘴往温迪那边看,意思是说——我真的肥吗?

  温迪别开眼睛不跟她对上视线,其实也觉得洪哥太严格了些,品妮的身材已经属于过瘦了,但工作上的事情洪哥说了算,更别说她这个小小助理哪插得上嘴?

  “妳太没有警觉性了,镜头上绝对看得出来,就算合约要到期了也不能松懈,知道吗?”

  “知道。”乐品妮像个小孩,乖乖的点头。

  洪哥是她的恩人,基本上她什么都听洪哥的,即使是她不喜欢的演戏、讨厌的谈话节目——毕竟她得绑手绑脚的扮演一个气质冷艳的名模,这些她都接受了,洪哥对身材曲线的挑剔,她也照单全收。

  工作人员来催了,准备进棚录像,在乐品妮往门口走时,还听见后面洪哥跟温迪说:“这个妳先拿去,给她吃,一定会瘦,记得在拍广告前一天晚上绝对不能让她吃东西……不得已的话,可以让她催吐……”

  乐品妮瘪瘪嘴,好哀怨,她很爱吃的啊……

  第2章(1)

  深夜一点,陶泽森还没睡。

  他整理最近的食记资料到刚刚,准备好要写一篇新稿,这周五要交给报社当周末专刊。

  他走到冰箱前面,打开冰箱,最上面那层满是层层叠叠的盒子,排放整齐,井然有序,他想了几秒钟,才抽出左边中间的细长型黑色盒子,再关上冰箱。

  先拿出一个纯白色的小碟子,再打开刚刚那个黑色盒子,里面放有六颗巧克力,色泽美丽,闪闪发亮着,陶泽森又想了几秒,才取出最左边方形的巧克力,以及右边第二颗圆形的巧克力,将它们放入小碟子中。

  他转身将剩下的巧克力放回冰箱,归回原位。

  陶泽森最喜欢吃巧克力了,他钟爱那滑顺的甜味,芬芳的苦味,喜欢巧克力包覆口舌那畅润感,只要一闭上眼睛,就仿佛到访其他国度,像一场华丽冒险。

  工作时,陶泽森喜欢来两颗巧克力,而且他习惯深夜工作,在阳台上摆了几张透明玻璃圆桌以及藤铁座椅,他会将笔电搬到这边,配上巧克力,跟夜的宁静共舞。

  今天一切如常,他先将笔电放到阳台圆桌上,再回厨房拿那两颗巧克力,然后满足地坐在椅子上,打开电脑,开始回顾昨天晚上到访的日本料理店。

  他快速的敲打电脑键盘,昨夜的记忆全数回归脑海……那家师傅是纯正日本人,手艺不错,鲔鱼握寿司很新鲜,鱼肉滑顺鲜嫩……比目鱼薄造显现师傅的刀工,山药海胆很鲜甜,不止是鲜甜,有一种……盐酥鸡的味道。

  盐酥鸡?!

  陶泽森瞪着自己打出来的字,很警觉的抬头,果然,鼻间再度充斥令人发指的油炸味,他转头,看见隔壁阳台上,站着盐酥鸡……不,是名模乐品妮,她倚在阳台靠栏,侧着脸往他的方向扬眸。

  他视线往下,掠过她简单轻便的衣着,最后将视线定格在她手中那包红白塑胶袋上,塑胶袋里,白色透着油雾的纸包,散发盐酥鸡的浓郁味道。

  陶泽森不悦地眯起眼睛。

  “嗨。”乐品妮笑着,朝他扬扬手。

  本来边看电视边吃盐酥鸡的她,听见隔壁阳台上有动静,不禁起了好奇心,偷看到他正在沉静的在月光下打电脑,她忽然觉得电视很无趣,不自觉的也上了阳台,吹着晚风,附庸风雅起来。

  陶泽森没说话,只是一径瞪着她,视线调往她手上的那包盐酥鸡,眼神里充满不苟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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